以下是有关在 Windows Media Player 中进行同步的一些常见问题的解答。如果未在此处所列问题中找到您遇到的问题,请参阅 Windows Media Player 联机常见问题解答。
在播放机中,同步是将数字媒体文件从您的播放机媒体库复制到便携设备的过程,同步之后就可以在设备上播放这些文件。
可以同步到多种设备,包括便携媒体播放机、存储卡和便携式媒体中心。若要查找与播放机兼容的便携设备,请参阅查找设备网页。
播放机可以同步大多数音频文件和视频文件,以及存储在计算机中 .jpg 格式的图片。但是,不是所有的设备都支持所有文件类型,因此,您应该参考随您的设备一起提供的文档,以获得有关该设备可支持的文件类型的信息。请注意,无法同步流文件。
默认情况下,播放机将同步整个媒体库。如果您的媒体库随着时间逐渐增大,最终可能不再适合您的设备,出现这种情况后,播放机将对媒体库中的播放列表划定优先级,以首先同步您最喜爱的播放列表。然后,在同步期间,较低优先级的文件将从设备中删除,以便为更高优先级的文件腾出空间。(文件仍保留在您的媒体库中。)播放机按下列顺序对您的播放列表划定优先级(如果您的设备不支持播放或查看播放列表中的文件类型,则某些播放列表不可用):
1.
已创建的播放列表
2.
自动分级为 5 星级的音乐
3.
上个月添加的音乐
4.
分级为 4 星级或 5 星级的音乐
5.
上个月播放的音乐
6.
上个月拍摄的图片
7.
分级为 4 星级或 5 星级的图片
8.
上周添加的电视节目
9.
分级为 4 星级或 5 星级的电视节目
10.
播放频率最高的音乐
11.
所有音乐
12.
所有图片
13.
所有视频
若要检查播放列表中包含哪些文件,请执行下列操作:
单击“同步”选项卡下的箭头,指向设备,然后单击“设置同步”。
在“选择的播放列表”列表中,单击一个播放列表以查看哪些文件将作为播放列表的一部分进行同步。
可以,您必须有一台支持从设备向播放机媒体库进行复制的设备。如果设备将这些文件识别为新文件,并且具有自动同步关系,则内容将自动复制到您的计算机。若要手动从设备中复制文件,请将设备与您的计算机连接,单击“同步”选项卡,在设备中查找您要复制的文件,然后执行下列操作之一:
右键单击文件,单击“添加到‘同步列表’”,然后单击“开始同步”。
将文件从设备的项目列表中拖到列表窗格,然后单击“开始同步”。
请注意,从设备中复制的文件也将添加到“已从设备上复制”的同步播放列表。如果随后从计算机中删除了该文件,则该文件将在下次同步时从该播放列表中删除。
如果设备支持此功能,您在设备上对文件的媒体信息所做的更改通常会在下次同步时出现在播放机媒体库中。但是,如果在上次同步后还更改了媒体库中的相同属性,则媒体库中的版本就是保留的版本。
每个播放机媒体库最多可以与 16 台设备同步。如果达到此限制后尝试添加其他设备,将会出现一条错误消息,指示您删除一个现有的同步合作关系。要这样做,您必须从媒体库中删除设备。
如果从媒体库或计算机的同步播放列表中删除一个文件,则该文件在下次同步时也将从设备和同步播放列表中删除。如果从设备中删除文件,则这些文件将不再同步。有关从设备中删除文件的详细信息,请参阅如何阻止文件同步?
是。如果您的设备自动同步,则播放机在您每次将设备连接到计算机时开始同步。如果要选择开始同步的时间,您可通过执行下列操作来关闭此选项:
单击“同步”选项卡下的箭头,然后单击“高级选项”。
此时将显示设备的属性对话框。在“同步”选项卡中,清除“设备连接时开始同步”复选框。
下次要进行同步时,请将设备连接到计算机,单击“同步”选项卡,然后单击“开始同步”。
是。如果您的设备容纳了不同类型的文件,则可以通过下列操作控制向设备中填充的数字媒体文件的数量。
单击“同步”选项卡下的箭头,指向设备,然后单击“高级选项”。
此时将显示设备的属性对话框。在“同步”选项卡中,移动滑块以选择要为其他文件保留的空间量。
有些设备要求将文件转换为最适合在该设备中播放的质量和/或格式。有关转换的详细信息,请参阅转换常见问题解答。